邹平县鲁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2 14:59:00 浏览:49

邹平县鲁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单位委托山东爱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邹平县鲁扬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1.2法人:何辉

1.3.企业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黛溪五路北首

1.4.所属行业:炭素

1.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

袋式除尘器、黑法吸附装置、SNCR脱硝、SCO脱硝、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塔、管束湿电除尘器、危废房、一般固废库房、污水处理站等。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 预焙阳极炭块   40万吨/年。

3、公司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噪声、危废、一般固废等。

3.1、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3.1.1、有组织废气:

DA001排气筒(高15米,内径0.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04排气筒(高15米,内径0.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05排气筒(高15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06排气筒(高46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经袋式除尘法+黑法吸附后高空排放。

DA007排气筒(高46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经袋式除尘法+黑法吸附后高空排放。

DA008排气筒(高46米,内径2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经袋式除尘法+黑法吸附后高空排放。

DA009排气筒(高15米,内径0.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0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1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2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3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4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5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6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7排气筒(高43.8米,内径0.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8排气筒(高15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19排气筒(高15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20排气筒(高15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21排气筒(高15米,内径0.8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法后高空排放。

DA022排气筒(高58.5米,内径2.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经预冷却+SCO脱硝+预收尘+调质塔+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管束湿电除尘后高空排放。

DA023排气筒(高58.5米,内径2.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沥青烟、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经预冷却+SCO脱硝+预收尘+调质塔+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管束湿电除尘后高空排放。

DA024排气筒(高52米,内径2.6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经SNCR+SCO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管束湿电除尘后高空排放。DA025排气筒(高61米,内径2.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经SNCR+SCO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管束湿电除尘后高空排放。DA026排气筒(高51米,内径2.4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经SNCR+SCO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管束湿电除尘后高空排放。

3.2废水:我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前期雨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氮、BOD、总磷等。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3噪声:主要为风机、机泵、压缩机等动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环保措施采取相应的隔声及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3.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3.4.1、一般固废:主要为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一般固废库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4.2、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HW08 900-249-08)、废机油、润滑油(HW08 900-249-08)、电捕焦油(HW11 309-001-11);危废库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4.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我公司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相关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及总量控制双达标。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黛溪五路北首

联系电话: 18554372286

联系人: 高经理

13405317378

729346244

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