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02 14:31:00 浏览:82
        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飞灰(HW18:772-002-18)等危险废物,属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 号令)规定之第八条(三)条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形,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下达2025 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 号)文件要求,企业着手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在咨询单位的指导下,在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25 年5 月份至2026年1月份完成了本轮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自启动本轮审核工作以来,在咨询单位的指导下,企业组建了审核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了整个项目二期焚烧装置为审核重点并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通过全员征集清洁生产方案、审核师咨询、技术专家的 现场指导以及进行物料衡算等多种途径, 本次审核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7个、中/高费方案1个。
        截止目前,企业投资120.79 万元,将8个清洁生产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方案实施率100%。通过8 个方案的实施,节电19.8 万度/年,节省氨水50.0 吨/年,降低非停的风险,合计经济
效益58.40 万元/年;同时确保渗滤液达标,降低环保风险。审核后,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属于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清洁生产审核不仅减少了生产消耗、保护了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更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以后的发展中,公司将把清洁生产的思想贯穿
于发展规划中,在工艺的改进和生产的扩大中融入清洁生产的理念,选择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选用清洁的生产原料,生产清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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